2019年美涉嫌性侵校医被捕 在我国性侵如何处罚?

导读:6月26日,涉嫌骚扰、性侵多名女性患者的南加州大学前学生保健中心妇科医生乔治·泰铎(George Tyndall)于自家公寓附近被捕。洛杉矶县检察官办公室正式向泰铎提出29项重罪指控,其中涉及16名女性患者。那么,在我国性侵如何处罚?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美涉嫌性侵校医被捕。6月26日,南加大前校医乔治廷德尔被洛杉矶警方逮捕,该校医将面临18项性侵罪。此前,大约百名女性指控廷德尔曾经对他们实施性侵。

  洛杉矶地区检察官指,这18项指控发生在2009年至2016年间。检方称,廷德尔借女性到校医院检查的机会,对16名女性进行性侵。受害者介于17岁至29岁之间。廷德尔最高面临53年刑期。不过,他的律师则否认相关指控,称将会证明客户无罪。

  据报道,廷德尔任南加大校医近30年,2017年,一份内部报告揭示,他曾在检查时对女性有不当举动,随后他宣布退休。

  2018年,大约百名女性针对南加大发起集体诉讼,指控廷德尔对他们实施性侵或性骚扰。今年2月,校方以超过2亿美元的金额和解该案,并承诺推进校园改革,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根据和解案,廷德尔在职近30年间看诊过的约17000名女学生,都可以获得至少2500美元和最高至25万美元不等的其他赔偿。

  除了赔偿金,和解协议还包括南加州大学的一系列行政改革,包括设立“独立的女性健康倡议者”职位,以保证对性侵和种族歧视等投诉,得以被深入调查。此外还包括南加大对校医做深度背景调查,并确保有女性妇科医生供学生选择。

在我国性侵如何处罚?

  性侵往往在法律范围上被定义为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编辑:橙籽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