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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勘验笔录应由哪些人员签字?

发布时间:2019-08-14 16:10:15


人民法院勘验时,可以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拍照和测量,并将测量情况和结果制作成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签名或者盖章。勘验笔录作为证据,开庭审理时应当当庭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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