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 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法规
  • 合同范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商法 婚姻法 离婚房产 离婚后一方无房居住的,可否要求暂住原房屋吗

离婚后一方无房居住的,可否要求暂住原房屋吗

发布时间:2019-08-09 09:47:15


离婚后一方无房居住的,可要求暂住原房屋吗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依法律规定是可以的,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相关专题
  • 离婚分割夫妻共有房屋时照顾女方的规定
  • 夫妻房产分割办法
  •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 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 男子在车祸中丧生 情人老婆前妻现身共争房产
  • 重庆一丈夫冒妻子签名卖房 房管局输官司
  • 离婚后男方卖房子女方拒搬出成被告
  • 是否有权分割房产权

热门文章

  • 析产协议委托书范文


  • 夫妻析产的意思


  • 夫妻析产纠纷怎么处理


  • 夫妻离婚车辆过户流程


  • 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


  • 2019最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最新资讯

  • 离婚分割夫妻共有房屋时照顾女方的规定

    03-25 1


  • 夫妻房产分割办法

    08-16 0


  •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08-20 1


  • 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08-22 1


  • 男子在车祸中丧生 情人老婆前妻现身共争房产

    09-21 0


  • 重庆一丈夫冒妻子签名卖房 房管局输官司

    08-17 2


  • Copyrights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by 律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