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写“毒”书免赔四十万

发布时间:2019-08-09 23:03:15


  上海一中院判定北京BEIJING仲裁版权纠纷无效——韩寒写“毒”书免赔四十万

  韩寒昨日心情大畅,他与北京BEIJING汉图文化公司历时一年多的版权纠葛终于尘埃落定。仲裁委员会要求韩寒返还汉图公司预付款和违约金共计41万元的仲裁无效,并判汉图文化公司违约。

  韩寒在此案中的代理律师傅文园告诉记者,她将在近日内与韩寒协商相关事宜,并可能会起诉汉图文化。

  交稿日款货不讫引纠纷

  2006年6月,韩寒与北京BEIJING汉图公司签订了《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将其一部未定名作品中文简体版在内地的复制权、发行权及其他著作财产权许可汉图公司使用,并打算在当年9月之前出版成书。合同约定这部作品文字不得少于8万字,交稿日期为2006年7月7日,作品版税为89万元。汉图公司随即预付了40万元,并约定交稿当日再支付余款。

  交稿日之前,韩寒把这部定名为《毒3》的稿件分为三部分交给对方。第一部分是一张存有17张照片和不到2万文字的光盘;第二部分是韩寒在其博客中已公开发表的文字约6万字;第三部分则是网友在其博客上的部分留言。韩寒的代理人在交稿时,要求汉图公司按约付清其余的49万元,但汉图公司以稿件不符合同要求为由拒绝支付,韩寒的代理人便带着书稿离开。

  此后,因韩寒拒绝退还汉图公司40万元的预付款,公司方面按约向北京BEIJING仲裁委员会申请APP仲裁。汉图公司指出,韩寒的稿件封面上没有合同要求的作者本人签名,博客内容又是随时可以从网上下载的公开言论,兼之网友的评论著作权不属于韩寒,“这些东拼西凑的东西,不符合价值近90万元的书稿要求”。

  韩寒不看合同平添烦恼

  2006年底,北京BEIJING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韩寒退还汉图公司支付的预付款36万、支付违约金1万元、对方律师费0.8万元,承担全部仲裁费用2.8150万元。由于韩寒拒不执行,强制执行立案,。他指出,他与汉图公司的合同签于2006年6月29日,要求在一周后的7月7日交稿。“我可能在一个礼拜里写出一本书吗?当时我们谈的是以博客文章为主出一本书。我当时就和他们讲了,只出博客的内容太单调,最好加上一些我新写的杂文和图片等内容,对方也同意了。现在说我东拼西凑,这种做法太无耻了。”

,韩寒已经不必赔付41万元,但是整个案件前后纠缠了一年多,不但要找律师,还要亲自去关心整个案件的进展,这都给韩寒增加了不少麻烦。对此,韩寒也作出了自我检讨:“这是我的错,没有看合同就签了,是我太信任朋友。这合同根本是不公平合同,很多条款我连见都没见过。而且合同规定,如有纠纷,只能在北京BEIJING的仲裁庭解决,所以我就无法第一时间在上海起诉。”而他的这一版权纠纷,也给其他作家敲响了警钟,签订出版合约一定要慎重对待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