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淫幼女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18 09:05:15


  在当今的社会下,由于社会压力的不断加重,部分人的人性已经趋向于变态化。而在最近,幼女保护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幼女的人身健康遭受到社会人的侵犯人们早就忍无可忍。那么奸淫幼女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奸淫幼女罪与猥亵儿童罪区别是什么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奸淫幼女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客观要件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于幼女在智力发育和生殖器官发育方面都处于不成熟的状态,对于性交的性质、后果缺乏辨认能力,身体对性交也缺乏承受力,所以本法对幼女的身心健康进行特殊保护。正是基于幼女的生理、心理和智力发育状况的特点,刑法规定只要明知或可能意识到受害人年龄不满14周岁而与之发生性交的,就构成强奸罪,而不论幼女是否同意,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构成强奸罪中奸淫幼女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至于行为人使用了什么手段,幼女是否同意,对构成本罪均无影响。而且只要双方性器官接触就构成犯罪既遂。这是由幼女的生理特点和国家对幼女的特殊保护政策决定的。

  奸淫幼女罪的行为对象,只能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奸淫已满14周岁以上的少女,如果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

  主观要件

  构成奸淫幼女是否必须以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为条件,理论上有不同的观点,我们认为,既然本罪是直接故意犯罪,且幼女又是其中一个必备的构成要件,就理因承认行为人只有在明知所奸对象是幼女时,才能构成奸淫幼女罪,但这并不意味着行为人必须明知幼女实际年龄未满14周岁。因为决定幼女的实质标准是人的身心健康发育不成熟这一特征,这也正是决定奸淫幼女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本法单独设罪予以严厉打击的主要依据。因此,只要行为人明知对方发育尚未成熟,被奸之后其身心健康将会受到摧残,就可认定行为人已经知道对方是幼女,主观上也就完全具备了奸淫幼女所要求的主观恶性。至于法律规定的未满14周岁这一界限,只是幼女发育未成熟这一特征在法律上的表现,两者本质上是一致的,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要求行为人明知的,当然是实质内容,而非形式。未满I4周岁,只是立法者为司法人员提供的一个客观的、统一的判断幼女的标准,主要是为了便于法制的统一,它并不是行为人必须明知的要素。明知对方未满14周岁,当然也就明知对方是幼女。反过来,只要明知对方是幼女,即使不知道对方未满14周岁,对构成奸淫幼女罪主观方面的明知也没有任何影响。

  二、奸淫幼女罪与猥亵儿童罪区别

  (一)犯罪目的不同

  猥亵儿童罪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刺激、满足自己性欲或挑逗儿童性欲,而奸淫幼女罪行为人的目的就是为了奸淫幼女。

  (二)行为方式不同

  猥亵儿童罪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除了特殊情况下可以是性交行为外(如行为人是妇女,受害人是男童),大部分都是性交以外的淫秽行为。而奸淫幼女罪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则只能是性交行为。

  (三)犯罪对象不同

  猥亵儿童罪的犯罪对象是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以是女童,也可以是男童。而奸淫幼女罪的犯罪对象则只能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

  (四)量刑处罚不同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而奸淫幼女的,、或者死刑

  1、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奸淫幼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奸淫幼女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等法律知识。相信大家对于奸淫幼女罪的法律法规应该都有了基本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周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