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败诉在法庭门口自杀

发布时间:2019-12-16 11:00:15


  四会一宗民事欠款纠纷案判决起风波,法官涉嫌玩忽职守罪今日开审

  肇庆四会一对老夫妇在一宗民事欠款纠纷案中败诉,被判还钱后(实为原告诬告),。随后,审判这宗案件的法官莫兆军被捕,涉嫌罪名是玩忽职守。、当地乃至全国引起震动。今天,。

  缘起:原告诉被告借款1万不还

  2001年9月27日上午9时,,莫兆军像往常一样担任审判员。轰动一时的“被告自杀,法官被捕”事件由此拉开序幕。案件的原告叫李兆兴,他起诉称张坤石、陆群芳、张小娇、张妙金因购房资金不足,向其借款1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他提交了一张签有4名被告名字的借条作为证据。借条与其起诉的内容一致:今借李兆兴现金壹万元整作购房之用(张妙金与陈超新购入住房一套),现定于今年(2001年,编者注)8月底还清,逾期不还将予收回住房。落款是:借款人张妙金、父张坤石、母陆群芳、妹张小娇。

  被告:借条是被逼迫之下写的

  4被告人一再辩称借款之事莫须有,并且提出借条是在冯志雄用刀胁迫之下才抄写并签名的。而冯志雄是这个案件背后的关键人物,张氏一家人在答辩状里陈述了冯志雄炮制借条的来龙去脉。张小娇在一加油站工作期间与冯志雄认识并发展为恋人关系,后得知冯志雄已有妻儿即提出断绝关系,冯志雄死活不肯并一直纠缠跟踪张小娇。当年4月26日下午,冯志雄在茶山酒店门口截住张小娇说要“说清楚”,纠缠时抢走张小娇的手袋,内有其姐张妙金与姐夫陈超新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5月1日,冯志雄带李兆兴来到张家,手持水果刀对张小娇说:“你和我分手也可以,但你必须补偿我的经济损失,否则今天就用刀砍你。”他要张小娇写下欠李兆兴1万元的借条,然后又用刀威胁其父母张坤石、陆群芳在借据上签名,还让张小娇代其姐张妙金签名。

  法官:借条有效被告应予还钱

  庭审中,双方对借条的来源各执一词,原告说是对方自愿填写合法有效,被告说借条是受暴力威胁才写的违法无效。于是法官莫兆军询问被告有否报警,他们答复没有,至于当时是否受胁迫被告也未能提供证据。张氏一家明确表示不愿调解,过了两个多星期,莫兆军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他在判决书中写明:原告所诉被告欠其借款1万元,有被告亲笔签名的借据证实。而被告的辩解理由因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且庭审时未提供证据证实,经查亦无法认定。最后,莫兆军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判决被告张坤石、陆群芳、张小娇在判决生效10日内清还原告李兆兴借款1 万元并计付利息,张妙金不负还款责任。一审判决后,张坤石夫妇和女儿张小娇没有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