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泗水积累品牌优势 壮大县域经济

发布时间:2019-08-02 19:08:15


  山东泗水县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不断积累和壮大品牌优势,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该县设立城市经济工作技术进步奖,规定凡年内开发成功、发挥效益、报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认可的技术开发项目或获得国家专利的新产品,本年度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国家、省级质量、品牌、技术认证的,授予技术进步奖。对新创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的规模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和10万元;对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成功申报专利的,奖励每项专利2000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名牌(商标)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和6万元的奖励;对由司法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名牌(商标)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

   扶持发展旅游业。凡乡镇(街道)本年度内被评为省级旅游强镇或属地村被评为省级旅游特色村等省级以上荣誉或称号的,属地村或旅游景点被评为省级以上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属地旅游景区晋升为AA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属地酒店晋升为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的,授予“旅游工作先进单位”奖项,颁发奖牌,发放现金1万元。

   推动森林(湿地)公园建设。连片造林达到万亩以上,其林区纳入省级、国家级森林公园范围的,分别奖励所在乡镇 (街道)4万元、10万元;每申报成功一个省级、国家级森林湿地公园的,分别奖励所在乡镇(街道)4万元、10万元。

   鼓励农业产业化发展。乡镇(街道)每新增一家省级、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奖励4万元、10万元。新增一个国家级名牌产品,奖励申报单位5万元;新增一个国家级地理标志认证,奖励申报单位5万元;新增一个省级名牌产品,奖励申报单位2万元。(通讯员庄新明、张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