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方知“被结婚”财产分割有法可依离婚程序

发布时间:2019-08-13 12:03:15


[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襄汾张女士来电咨询:她接受了男友的结婚(jiehun)财礼后,与男友同居,后因双方性格不合要求分手,,要求张女士返还财礼,并要求分割属于双方的财产。让张女士诧异的是,她从未跟男友领过结婚证。她想知道,彩礼是否应该返还?分割财产是否合法?
  山西双师律师事务所张浩亮律师分析认为: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结婚、复婚的当事人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
  综上所述,本案中男方属于违法方式取得结婚证书,应认定为同居关系。所以财礼应当予以返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方能证明属于自己所有的除外。□本报记者王雪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三晋都市报、良友周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百姓生活资讯、山西消费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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