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安全消除隐患超龄家电理应尽早“退休”

发布时间:2019-08-07 07:03:15


今年4月,张先生家中的某品牌燃气热水器发生故障,他遂立即致电厂家特约维修部报修。特约维修部技术人员上门检修后,确认了故障。由于该热水器早已过了判废期,技术人员告诉张先生,他的这台热水器已使用了12年,早已超过热水器的正常使用年限,且根据检查,该热水器内部多个零件均已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所以根据公司规定,不能为他做维修服务。对此结果,张先生表示无法接受,经与厂家特约维修部交涉无果后,前来市消保委家电办投诉,强烈要求对方履行修理义务。
在电话沟通中,特约维修部的相关负责人向市消保委家电办工作人员做了解释,她表示:并非技术人员故意刁难张先生,而是他们公司对此确有相关规定,考虑到安全因素,对于超过使用年限的家电产品公司原则上都不予修理,对此,他们也通过电话与张先生沟通过,但张先生比较固执,认为公司就是嫌修老热水器赚不到钱,怕麻烦,所以最终也协商无果。
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市消保委家电办工作人员认真查阅了相关资料,证实了特约维修部的说法。根据《家用燃气热水器具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燃具从售出当日起,人工煤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6年,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热水器判废年限为8年。如果消费者家中的燃气热水器已临近或超过“判废年限”,这些热水器燃烧时,燃烧效率、安全系数大大降低,往往会产生火焰发黄、冒烟、漏气等不正常现象,并排放大量废气,从而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所以,对于特约维修部的不修理决定,市消保委家电办认为是正确的,予以支持。后经过耐心沟通,晓以利害,张先生终于接受了市消保委家电办的建议,准备购买一台新的电视。
物尽其用、勤俭节约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笔者认为,传统美德,我们固然应提倡,但也要视具体情况,把握好一个尺度。不久前,新闻中报道的一起因使用“超龄”老化燃气热水器引发一家四口煤气中毒的悲剧就是一个值得我们警醒的例证。但对于大多数普通消费者而言,许多大件家用电器购买时价值不菲,大家总怀着侥幸心理,不太愿意主动淘汰旧品,购买新品。对此,我们市消保委家电办理应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今年上半年,市消保委联合多家热水器生产厂家共同开展的“热水器免费保养活动”不啻为一个有益尝试,值得今后更多借鉴。总之,希望在消保委、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下,所有的超龄家电都能早日“光荣退休”,不留任何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财产免遭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