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医疗官司的律师无奈要转行

发布时间:2019-08-18 19:08:15


  晨报讯“我不想继续打医疗纠纷的官司了,想退出这块是非之地。”昨天,江苏唯一打医疗官司的律师事务所———江苏健康律师事务所创办人王金宝,首次向媒体透露,他打算“转行”。

  现实:案件越来越少

  作为江苏最为资深的代理医疗纠纷官司的律师,王金宝这一说法引起业界一片哗然。是医疗纠纷少了,还是另有原因?

  王金宝坦言,随着南京开始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和医患纠纷人民调节制度,他们代理的南京医患官司数量出现了明显的下滑。对于下滑的量,他没有透露。此前,在今年8月27日召开的南京市相关会议上,鼓楼区司法局的负责人透露,推行这一制度后,南京唯一代理医患纠纷专业案件的健康律师事务所一年多来的医患纠纷代理数量下降了50%。

  有业内人为认为,由于医患纠纷官司的下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事务所的收入,这可能是健康律师事务所打算退出南京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过,王金宝并不这么认为。“我们的官司遍及全国,南京下滑了,苏南、安徽等外地官司也很多,这不是主要原因。”他表示,他打算退出另有原因。

  无奈:赢官司还要赔钱

  “案件的前景没法预测,案子的结果左右在鉴定部门手里,,又存在法律适用问题,打官司难,打医疗官司更难。”打了多年的医疗官司后,昨天,王金宝向记者透露说,他想不干了,离开南京,准备到北京去发展。

  “按理说,人死了是最严重的后果,医院赔偿应该更高才对,但医疗官司中不少地方出现了法律不支持死亡赔偿金的现象。”据王金宝介绍,现实中,医疗官司存在的这一问题带来一个怪现象:不属医疗事故的可能赔得多,定了医疗事故的反而赔得少。

  王金宝介绍,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没有死亡赔偿金这一块,于是各地判罚大相径庭:有的按民法来判赔死亡赔偿金,死者家属可以多赔很多;而一些地方,医院将人治死了,定了医疗事故,,封顶是10万元。等于说,我得到了好的法律结果,但没有得应有的赔偿。

  “这让律师和当事人都很无奈,赔这点钱我没法交代,我只好倒赔回去,只要结果不好(赔得少),就退钱(两三万的律师费),要是当事人和我拍桌子就更不得了了……”王金宝说,有时候官司打赢了有什么用,干这行很无奈,他打算离开南京,去北京发展(香港)。

  案例一:官司赢了,结果很无奈

  然而,并非官司打赢了,就能名利双收。在医疗行业,有时候并非如此。王金宝说,有一起官司,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一位40多岁的患者,因为关节疼痛厉害,去南京某大医院看病,挂了一位老专家的号。老专家摸了一下他的耳朵,发现上面有一个小疙瘩,便认为是痛风石,于是当按痛风治,还给他开了治疗痛风的特效药秋水仙碱。然而,治了大半年,疼痛反而与日俱增。

  无奈之下,这位患者便转到南京军区总院,CT检查后,专家告诉他,这是股骨头缺血性坏死,而且已经到了晚期,患者的余生只能靠拐杖和轮椅生活。至此,他才知道自己被前面的老专家误诊了。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老专家也让他拍了CT,却愣是没看出来股骨头缺血,还说正常。更可笑的是,老专家在耳朵上摸出来的所谓痛风石,其实是遗传,一家人从爷爷到其父亲都有。

  “虽然官司打赢了,但只赔偿了5万块钱,够什么呢?”王金宝无奈地说,这样的结果,患者不满意,他也不满意,但却无可奈何。

  案例二:靠法律拿的钱远远不够

  然而,即便是医院将人治死了,有时候真要讨到好的结果,过程也并不轻松。王金宝说,最近他刚结的一个双胞胎案让人记忆犹新。

  怀上双胞胎,本是令人羡慕的好事。但让产妇没有想到的是,住院生产时,老大生了出来,老二却胎死腹中。,但医院态度强硬,势单力薄的一家人只好尝试打官司。

  后来,经过查证发现,老二之所以死掉,纯属接生医生操作不当。“孩子在母体应该是纵向体位,当老大生下来后,医生没有及时把老二的位置固定好,致使原本竖着的老二一下子横在母体里,结果怎么也生不出来。由于在母体里时间呆得太长,最终窒息而死。”

  遗憾的是,就这样一起事故,鉴定结果是医疗事故的次要责任,一家人不服,最终在省医学会拿到了医院承担主要责任的满意结果。但即便胜利了,一家人却只拿到了6万元的赔偿金,除去2万元的律师费,官司打下来已经所剩无几。

  无奈之下,王金宝拿着医疗事故鉴定,并要求对医院和医生进行处罚,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医生刑事责任,最后在这种“非正常”手段下,医院才和家属坐下来谈,又赔了16万,勉强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