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孕妇的工作日记

发布时间:2019-08-10 14:16:15


  本刊记者/孙欣

  2007年7月10日,记者联系上曲言(化名)时,她正在坐月子,做母亲的幸福感冲淡了她之前的种种委屈。对因为怀孕而失去的工作,她已经可以淡然面对。

  被换成旧电脑

  曲言是2004年进入某大型广告公司的,做其下属某杂志的编辑。公司女老板身兼总经理与社长两职。工作压力不大,工资2500元再加稿费,老板也还不错, 曲言比较满意目前的工作。然而,在2006年“十一”她发现自己怀孕后,一切都变了。

  曲言在自己的博客里,对当时的经历进行了大概的描述:

  2006-11-17

  当我告知老板我怀孕的事情后,她当时脸上挂着很不自然的笑容,没说什么。可是没过几天,她就叫行政拿来了新的劳动合同,里面新加了一条手写条款:“在合同期间,员工不能有生育计划,如意外怀孕,公司将调其至综合岗位。”后来,我间接地被通知,工资也会被降到北京市最低保障。她在我们已经签过字的合同里加了这么一条,让我很难接受(因为之前我们的两份合同都在她手里,自己手里没有,所以她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为此,我哭了很长时间,心情郁闷。行政劝我,不要为此事伤心,为了孩子要保持好的心情。我真的难以想像一个生过孩子的女人竟然会这么对待员工。

  10月中旬,老板告诉曲言写个申请,关于要求工作量减轻的申请。曲言赶快照办,总编签字同意后交给老板,曲言之后就没再见过这份申请。

  知道曲言怀孕后,老板态度的改变让她始料不及,因为之前一直是骨干,挺受老板器重。现在,曲言形容老板后来对她的态度是“一天看不到都难受,难受没人可以斗争呀”。在如此艰难的环境里,还在怀孕初期的曲言情绪难免会受到影响,“一天会哭好几次”。同时工作量也在增加,曲言说:“社长要求我每天打电话联系开发出12个新的广告客户。这个工作量就算是对广告部有经验的销售来说都是巨大的,何况是没有做过广告的我,并且我还是个孕妇。”在这种情况下,曲言出现了先兆流产。

  2006-11-18

  在医生找了半天都没听到胎心后,我想当时我的脸色肯定十分不好,在她让我去做B超时,我想当时我可能都快要哭了。医生见如此,又犹豫了一下说:要么你过会儿再来听听,过10分钟吧。我从检查室里走出去,对老公只说了一句:“没听到胎心。”眼泪就唰地流下来了,也顾不了周围有那么多人在看着我。我也不知道当时老公是什么心情,只是自己坐在那里哭,心情落到谷底。终于,有一种急促地跳动声从扩音器里传出来了,医生对我只说了一句:这就是胎心。医生又问了我一些情况,说先观察一周,如果没有异常状况,让我3周后再去。她建议我休息一周,不要去上班,并且给我开了假条。假条上写着“先兆流产,建议休息一周”。看着那几个字,我的眼泪又禁不住要流。

  单位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10月30日到期。当曲言发现新增条款后,认为非常不合理,对自己非常不利,拒绝签字。同时,她向总公司工会反映了自己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工会表示会帮助她,但迟迟没有消息。曲言又去找到全国总工会,给妇联打电话……这些活动不仅没有改变她的处境,反而带来更多的刁难。

  休假一周后,曲言上班后发现自己的液晶电脑被换成一台废旧的球面电脑,而原来使用的电脑却被闲置在一边,无人使用。

  2006-12-08

  过去的两周好痛苦!先是麦兜妈(曲言)因为全身发痒,在网上咨询以为是胆积酸吓了一跳,结果去医院做检查胆汁酸正常,血糖却高了点。这下可苦了麦兜妈,被医生各抽了一管血的两个胳膊连续一个星期都发青发疼,下巴的淋巴也发炎肿起一个小包,之前的全身发痒和坐骨神经疼也没有减轻,还因为担心血糖高不敢吃水果又上火嘴上起泡……

  哎,就是有这么多痛苦,麦兜妈单位的女老板依然隔三差五的找事,一会逼着签严重丧失人伦和无视劳动者权利的违法合同,一会又拿曾经逼走了几个员工的工作职责来要求一个孕妇……一向坚强的麦兜妈,在几位友好同事的支持下,勉强还有一点不太寒冷的工作空间,她们戏称要坚持到底,看看这位史上最牛的女老板全部十八般武艺到底有多精。

  366.6元的工资

  在求助一圈没有得到帮助后,曲言找到北大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寻求法律上的支持。中心律师李莹、张帅先后给予了她大量的免费法律援助。

  12月6日,人事处在老板授意下又拿来合同让曲言签字,其中又增加了几条不合理条款,可是老板发话“如果不签就算离职”。曲言向律师张帅求救,因为考虑到合同已经到期,根据劳动法如果不签就算自动解除合同,所以张帅建议她先签。但景况并没有因为她的屈服而有所好转。

  2006.12.12

  昨天看到了我11月的工资,老板太能算计了。她把我的工资没有降到最低保障,如果降到最低保障的话,她就不能从我工资里面扣除保险等金额。因为国家规定我的保险还是按上一年实际收入计算的,所以她把我的基本工资降到1200元,然后把保险从这里面扣除,结果我11月的工资只有366.6元钱。当时看到这个数字真有点傻眼了,不过为了小麦兜,我没说什么,只是要求财务给我打工资条,可是财务到现在也没给我,估计还要请示一下那个老板。

  她这样做,我不知道算不算违法,反正我的实际收入已经低于北京市最低保障线了。不过她这样做,让我还没话说,基本工资给了,保险也给了,最后拿到手的钱就是那么点儿。还不够我上下班坐车和打车的钱呢。

  而且,老板昨天让行政通知我,从11月取消我的通信费和交通费的报销,我是公司里唯一一个没有报销的人。她完全忘记了我过去曾对这个公司所作的贡献。

  算了,她打击的不是我一个人,还有好几个没生孩子的呢。就当我先为她们当了一次实验品,她们再战斗时就有经验了。

  这时北大妇女中心的律师建议她打劳动仲裁官司,并且告诉她从法律上看她“一定会赢”。于是,在北大妇女中心律师的陪伴下,曲言鼓起勇气到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局立案。一个星期后她接到朝阳区劳动局通知,说根据调查发现总公司注册地址在顺义,她应该到那里立案。不好意思再麻烦别人,曲言独自坐车去从来没去过的顺义立了案。

  知道曲言告了自己,老板的态度依然故我。怕家人担心,曲言没有告诉家人自己受到的种种委屈,打劳动仲裁官司的事情也隐瞒了,她只有在博客中倾诉心头的烦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