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采取措施防范债务风险

发布时间:2019-08-04 10:20:15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确保全市债务规模适中,风险可控。重庆市将采取五措施防范风险:

  一、全面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送市政府审定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在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拟定市级和各区县2015 年政府债务限额,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市级和区县执行。同时,积极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在核定的限额内提出本地区的债务限额,按程序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按照《预算法》要求,2015 年在全国推开地方政府通过自主发行债券的方式举借债务。及时制定《债券招标发行规则》、《债券发行兑付办法》等债券发行文件,积极与银行等相关机构协调,做好承销团组建、信用评级、信息公开和发行兑付等相关工作。加强债券市场研究,深入分析市场资金变化情况,利用银行利率下行调整机会,科学确定发行时间、利率和额度,合理配置债券期限结构。2015 年6 月2 日、7 月14 日和8 月4 日,分三批完成了824 亿元债券发行工作。

  三、政府债券纳入预算管理。制定了《2015 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和《2015 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公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出台了《重庆市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在明确政府债券举借主体和程序,落实债券资金偿还责任的同时,,实行置换债券审批制和新增债券备案制,规范债券资金使用,降低债券资金沉淀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府债务数据基础信息,加强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开展债务统计专项核查,切实提高数据统计质量,夯实债务管控决策基础。修订《2015年重庆市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区县债务风险预警,及时约谈风险预警和风险提示区县,指导高风险区县加大债务化解工作力度。同时,将债务管控纳入区县政府实绩考核,从限额管理、基础工作、风险防范等方面对区县实施目标考核,引导区县重视债务管控和风险防范。

  五、积极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一是以混合所有制作为深化改革的基本路径。以基础公益类资产、经营性资产的分类管理为基础,重点对平台公司经营性资产进行梳理剥离,稳步推动投资集团转型发展;二是以PPP 投融资模式作为创新的突破口。在高速公路、轨道建设等项目上推行BOT+EPC 模式,城市路桥建设、文化公益建设、水利建设等项目推行“影子价格”模式,土地整治项目等推行基金模式,污水处理、公交轨道运营等推行以合理利润为基点的价格调节模式;三是严格分类化解存量债务。将存量政府债务纳入地方政府统一发债或安排预算偿还。对于平台公司其他存量债务,通过据实定贷的方式延长债务期限,或以自身经营收入逐步消化债务。

  (原标题:重庆五措施防范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