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参考答案物权转让

发布时间:2021-02-11 01:47: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当事人约定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应当分期分别起算

  B.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就被债务人明确拒绝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之日起算

  C.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且侵害人明确的,从受伤之日起算

  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诉讼时效从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解析:见教材28页。(1)选项A: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选项B:未约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3)选项C: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受伤之日起算;(4)选项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2.甲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对于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不再清偿

  B.甲应以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C.甲应以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D.甲应以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但债权人在该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

  答案:D

  解析:见教材42页。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3.外国投资者甲、乙、丙、丁分别拟对我国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其中:甲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8000万美元,乙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3亿美元,丙的母公司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2亿美元,丁的母公司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4亿美元。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的规定,符合我国对外国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的资产总额要求的投资者是()。

  A.甲B.乙C.丙D.丁

  解析:见教材83页。(1)选项A: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甲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8000万美元,不符合要求;(2)选项B: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乙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3亿美元,不符合要求;(3)选项C:母公司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丙的母公司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2亿元,符合要求;(4)选项D:母公司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丁的母公司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为4亿美元,不符合要求。

  4.甲、乙、丙、丁均为外商投资企业。其中:甲、乙为有限责任公司;丙为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丁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下列有关上述企业相互之间合并后企业组织形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与乙合并后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

  B.丙与丁合并后只能为股份有限公司

  C.甲与丙合并后只能为股份有限公司

  D.乙与丁合并后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D

  解析:见教材86页。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合并后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合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在选项D中,乙为有限责任公司,丁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乙和丁合并后“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

  5.甲公司拟吸收合并乙公司。下列关于乙公司解散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但必须办理注销登记

  B.乙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但不必办理注销登记

  C.乙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也必须办理注销登记

  D.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也不必办理注销登记

  解析:见教材130页。公司解散后,应当办理注销登记;其中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因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由继续存续的公司承继,所以不需要清算。

  6.甲是乙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甲应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