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 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法规
  • 合同范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商法 合同法 违约责任 什么是预期违约?

什么是预期违约?

发布时间:2019-08-13 12:07:15


  根据《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

相关专题
  • 浅谈中国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度的若干问题
  • 浅析中国合同法中的明示先期违约制度
  • 委托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 根本违约与合同解除的关系
  • 正确行使先履行抗辩权防止违约
  • 违约合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 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违约责任
  •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债务人未履行时,债权人向谁主张违约责任

热门文章

  • 析产协议委托书范文


  • 夫妻析产的意思


  • 夫妻析产纠纷怎么处理


  • 夫妻离婚车辆过户流程


  • 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


  • 2019最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最新资讯

  • 浅谈中国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度的若干问题

    08-31 2


  • 浅析中国合同法中的明示先期违约制度

    08-26 1


  • 委托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12-30 1


  • 根本违约与合同解除的关系

    05-28 2


  • 正确行使先履行抗辩权防止违约

    08-05 1


  • 违约合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10-30 1


  • Copyrights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by 律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