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时发行股票的程序

发布时间:2019-08-13 09:37:15


  核心内容:设立发行股票的程序怎么样?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发行股票应该首先提出募集股份的申请,发起人在递交募股申请时,应报送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公司章程等材料。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设立发行股票的程序。

  设立发行股票的程序:

  1、提出募集股份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股份的,还须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递交募股申请并经核准。

  发起人在递交募股申请时,还要报送下列主要文件以备审查: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公司章程;经营结算书;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招股说明书;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和地址;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协议。

  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向境外公开发行募集股份的股票,具体发行办法按特别规定执行。

  2、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协议。

  募股申请获得核准后,发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告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应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标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认股人的权利和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等事项。

  发起人在公告招股说明书的同时,还要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载明招股说明书所列事项,还应由认股人填写所认股数、金额、认股人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将按照所认股数缴纳股款。

  有些国家不允许股份公司自己发行股票,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与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股票。承销协议应载明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承销方式;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承销期;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承销费用;违约责任等等。

  发起人向社会募集股份,还应当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认股人缴纳的股款。

  3、招认股份,缴纳股款。

  发起人或承销机构通常以广告或书面通知的方式招募股份。认购人认股时,需填写认股书。认购人填写了认股书,便承担了按认股收的约定缴纳股款的义务。

  认股人缴纳股款时,一律按股票发行价格一次缴足。收款银行应向缴股款的认购人出具由发起人签名盖章的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