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舍咖啡美食厅开店意向合同书:

  拉芳舍咖啡美食厅开店意向合同书:

  立意向书人:温州拉芳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立意向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乙方加入拉芳舍咖啡美食厅事宜,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1、甲方派专员为乙方进行立地评估和市场调查,乙方愿遵守甲方合作约定,并预付甲方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作为考察费用。

  2、乙方选择店址为:省(市、自治区) 市(县) 区(乡镇)路(街)号。

  3、本意向书壹个月内,甲方负责为乙方进行市场调查和评估。甲乙双方根据评估确定店面最终成立与否,甲方负责三日内通知乙方。

  4、定本意向书后,乙方派三名培训干部(一名会计,两名培训店长,培训费每人每月壹仟元人民币)至甲方培训。

  5、(A)若乙方选址适合拉芳舍开设而成立,则乙方缴纳的预付款转为劳务技术辅导费。

  (B)若乙方选址不适合拉芳舍开设,则甲方为乙方进行市场评估的考察用不予退还。

  6、本意向书为草约,超过意向期,本意向书自动失效。

  7、加入拉芳舍成立,则双方另签正式合约书,一切以合作合约书为准。

  8、意向书所指考察费用包括甲方为乙方进行市场评估的出差费和人员培训费用及加入拉芳舍意向金。

  9、意向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若发生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