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扣款授权书






立授权书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申购人)兹授权 贵行依本授权书指示,於申购人向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投信)申购所发行之富邦系列证券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富邦系列基金)时(并适用买卖投信公司现在及未来经主管机关核准经营之业务商品),得自申购人於 贵行所开立之帐户(不含支票存款户)进行自动扣款转帐付款作业,并将转帐款项拨入富邦投信系列基金於 贵行所开立之各基金专户内,作为申购人向富邦投信申购富邦投信系列基金之申购价金(包含基金价款及手续费),并委托 贵行依下列约定事项办理前述扣款转帐作业:


1, 申购人同意 贵行自动扣款转帐之日即为基金之申购日,如该日为国定例假日者,以次一营业日为申购日,如因贵行电脑转帐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未能适时进行自动扣款转帐作业,申购人同意顺延至电脑修复正常运作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排除之营业日进行扣款转帐作业,并以该日为富邦系列基金之申购日.


2, 申购人应给付富邦投信之申购款项,依富邦投信编制之扣款明细表或电子媒体资料所载金额为准,由 贵行於规定付款时间迳自申购人在 贵行开立之帐户(不含支票存款户)转拨富邦系列基金於贵行开立之各基金专户,若申购人指定之帐户馀额不足支付应缴金额时, 贵行得不进行扣款转帐付款作业.


3, 富邦投信所编制之扣款明细表或电子媒体资料等内容如有错误,或申购人对应付富邦投信之申购价金(包含申购金额及销售费用)有争议时,均由申购人与富邦投信负责处理,概与贵行无关.


4, 申购人同意本授权书经 贵行核对约定帐户之原留印鉴无误,授权书转交富邦投信後通知申购人开始生效.


5, 申购人同意与富邦投信约定代扣款帐户以壹个为限,如欲变更帐户需重填本授权书,经贵行核对约定帐户留存印鉴无误,授权书转交富邦投信後通知申购人开始生效,并将原约定代扣款帐户取消,未通知申购人前皆以原约定代扣款帐户进行交易;申购人因故必须撤销委托时,应以书面事先通知贵行.




6, 申购人於填写本授权书前确已详阅并同意申购人与富邦投信间之开户共通条款(详开户约定书),本授权书未规定事项悉依据相关金融法令之规定办理.


*注意事项:申请人指定代扣款银行之帐号必须与买回交易帐号一致.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新增扣款行(同意扣款帐号与买回帐号相同)
□ 变更扣款行(同意扣款帐号与买回帐号同步变更)
开户行:□富邦银行 □世华银行
(三选一) □中国国际商银
分行:
帐号:
立授权书人(帐户名称):
身分证或营利事业统一编号: 电话:(日)
见证人: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见证人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南路一段108号8楼
本栏由银行核对申购人银行帐户留存印鉴无误後签章
核印
本栏由富邦投信审核签章 89.10.26
经办
基金委托代扣款授权书
立授权书人兹授权 贵行依本授权书指示,於申购人向富邦投信申购富邦系列基金时,迳由申购人於 贵行之下述
约定帐户进行自动扣款转帐作业,用以支付申购人申购富邦系列基金之申购价金(包含申购金额及销售费用),并将
该笔申购价金拨入富邦系列基金於 贵行开立之各基金专户内,并委托贵行依上联各项约定事项办理自动扣款转帐
作业.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新增扣款行(同意扣款帐号与买回帐号相同)
□变更扣款行(同意扣款帐号与买回帐号同步变更)

开户行(三选一):□富邦银行 □世华银行 □中国国际商银

分行:
帐号:

立授权书人(帐户名称):

身分证或营利事业统一编号: 电话:

见证人: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见证人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南路一段108号8楼

本栏由银行核对申购人银行帐户留存印鉴无误後签章


核印

本栏由富邦投信审核签章


经办




(请签盖银行帐户原留印鉴)



(请签盖银行帐户原留印鉴)

富邦投信留存
银 行 留 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