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外包服务合同

  信息系统外包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上海雷电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电脑网络等信息系统设备达成外包服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为电脑及网络等信息系统使用者,即外包服务使用方;

  乙方为电脑及网络等信息系统外包服务供应商。

  二、服务方式

  1、订立正式服务合同后,乙方每月派技术人员上门服务 次,进行系统优化,查杀病毒等一般维护,并解决遗留问题。

  2、如甲方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可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先以电话、电子邮件、远程登录等方式提供解决方案,如无法解决,乙方在最短时间内上门维护,也可根据甲方约定的时间上门服务。

  3、乙方可以免费帮助甲方以低价格采购和修理设备,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软性故障应由乙方解决,而不另收取费用。

  4、乙方还会帮助培训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一些简单的维护和问题解决,以能够尽快尽好地解决问题,使信息系统故障时间减至最低。

  三、服务标准

  1、乙方通过事前精心维护和事后及时响应,尽最大努力保障甲方信息系统设备的稳定运行。

  2、乙方为甲方设备建立维护档案,并严格恪守甲方一切的商业机密,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

  3、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软件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但不对甲方使用软件(除乙方销售给甲方的软件外)的版权负任何责任。

  四、服务内容

  1、服务种类综合包月服务

  2、服务项目(IT基础服务外包服务内容)(附于合同附件)

  A1,A2,A3,A4,A5,A6,T1

  五、合同执行

  1、全年服务费用合计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先支付给乙方 ,并在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支付余下的。乙方自收到甲方首笔款项后,开始提供服务。甲方一年内系统扩充,不另外收费(不超过5台电脑)。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增删本合同条款内容,应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仲裁委员会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合同有效期:2004年月日 至年 月日。

  甲方:乙方:上海雷电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上海市沪闵路9333号紫贝商务大厦3楼A座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