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与华侨如何在京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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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6-21

  核心提示:,其需要满足一些怎样的条件?需要履行哪些程序?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办理条件:

  1、姻当事人一方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且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均无配偶;

  5、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二、申报材料:

  1、北京居民须持以下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与实际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2)居民身份证。

  2、华侨须持以下证件:

  (1)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

  (2)以上证明材料有外文的,须提交翻译机构的全文同等格式中文译本(包括当事人的情况、公证机关的说明、、人名、地名、签字、印章等所有外文内容),并加盖翻译机构印章;

  (3)本人的有效护照。

  3、三张大二寸(长5厘米宽3.8厘米)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三、收费标准:婚姻登记证工本费9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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