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标签】收养

更新时间:2019-09-13

  核心提示:收养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定途径。只有到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才会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应该如何办理收养登记呢?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收养人需提交的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5、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6、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7、收养申请书。

  二、办理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三、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收养的目的是为了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父母子女关系,因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

  2、收养人无子女。基于《宪法》和《婚姻法》关于计划生育的要求,《收养法》要求收养人无子女。这里的收养人无子女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无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的情况。

  3、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为了保证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

  (1)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养人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

  (3)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抚养。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抚养人能在一个和睦、温暖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以免因夫妻单方收养而造成另一方不接纳孩子,进而影响到夫妻感情的和睦,影响到养子女的身心健康。

  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对收养人的这一要求,是为了贯彻,推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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