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商标会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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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9-08

  核心提示:什么情况下商标会被撤销?根据我国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争议过程被撤销,二是在使用过程中被撤销。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争议撤销

  争议撤销是指商标获得注册后,因为某些法定的原因,被提起争议,致使该商标被撤销,不再享有。主要因为不当注册引起,争议撤销又有两种情况,一是不当注册,二是恶意注册。不当注册主要是所注册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将一些不得注册商标的标志注册为商标,商标法第十条了规定了八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第十一条规定了不得作为注册商标的三种情形。第十二条规定了不得注册的三维标志,这个非常的少见。

  (一)不当注册

  法律依据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1、使用如下13种情形的标志作为注册商标属于不当注册

  (1)同我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9)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10)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11)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12)缺乏显著特征的;

  (13)使用不当的三维标志。

  (二)恶意注册

  二、使用撤销

  使用撤销是指注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因为违反了某些法律规定,而被商标局撤销其商标专用权。使用撤销主要由于不恰当的使用而撤销,根据法律规定不恰当的使用有以下情形:

  法律依据

  第四十四条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第四十五条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使用过程中以下情形将被撤销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商标的使用以注册证书为准,如果是文字商标,注册证上的字体应当不得随意改变;如果是图形商标,图形不得改变;如果是文字加图形的组合商标,不得改变组合方式,也不得改变任何一个元素,一句话就是这样注册的就得怎样使用。但是商标注册人并不能注意这些,文字商标改变字体,图形商标改变图形,组合商标改变组合方式,或者去掉某个元素,这些行为都被认为是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虽然目前我们还没有发现注册商标因为自行改变而被撤销的情形,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最大的隐患来自竞争者,他们很可能因为竞争的原因去举报。

  一般情况下企业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肯定有一定的原因,尤其是图形商标,可能因为企业的发展而原来的图形已经不太适合企业形象,需要做一些小的改变,比如肯德鸡就将其人物肖像的领结进行了小的修改。企业如果确实需要修改,那么只要将修改后的商标再进行注册就可以了。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1)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

  商标注册事项大致有十来项,这些项目不是必须要注册的,如果是代理机构代理的,注册事项可以更少一些,其实可以改变的主要事项只有注册人名义和地址。改变地址是最为常见的,绝大多数公司在一个地方不会超过十年,公司搬迁就意味着地址的改变。注册人名义的改变其实也不少见,有的人喜欢改自己的名字,企业也一样喜欢改名字。改名字是自由的,但是擅自改名字会引起很多的麻烦,对于企业注册的商标而言,还需要去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不变更将因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而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2)自行改变注册地址

  在一般情况下,商标局并不知道商标的任何变更情况,所以难以主动查处那些自行变更名义、地址等又不办理变更手续的人,但是在商标转让中,商标必须要去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其名义和地址等的变更将暴露无遗,那么是限令改正还是撤销,就任凭商标局了,这就带来了一个严重后果,使该注册商标处于不稳定状态,对于商标出让人而言,该商标的价值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对于受让人而言,也增加了购买的风险。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多数国家商标法都规定商标获得注册后,商标权人负有连续使用义务。注册商标长期搁置不用,将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不但发挥不了商标应有的功能和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到他人注册或使用。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连续3年不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申请撤销制度的设置,,同时也可以给予利害关系人相应的救济途径。

  商标是否使用,作为主管部门难以知情,在实践中,提出撤销申请的一般都是与该注册商标具有利害关系的人,撤销对方的商标已经成为一种商务战略手段被广泛运用。本文将从几个实际案例对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实务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