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外合资企业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标签】企业法人

更新时间:2020-03-08

  核心提示:珠海中外合资企业法人变更需要准备申请书、监事委派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等证件材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变更的知识内容。

  一、实施程序:申报→审查→审批→核发批复及批准证书

  须省级以上部门审批的:申报→审查→呈报 省厅

  二、申报条件:在珠海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

  三、申报材料:

  (审批所需资料一式一份,另注明除外)

  1、申请书(由合营中方盖章及其法人签名);

  2、可行性研究报告(2份);

  3、合营企业合同、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或联合管理机构人员名单)(2份,企业自留及报有关部门8份);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1份,企业自留及报有关部门8份);

  4、监事委派书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5、合营中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登记注册证明)或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境外投资者须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复印件1份(须核对原件);台港澳地区投资者须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复印件1份(须核对原件);属公司投资的公证资料须反映出公司法人及股东成员姓名、股权结构;已进入中国大陆境内的外国、台港澳地区自然人投资者可提交身份证和有效入境签证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无须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7、合营中外双方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9、合同项下涉及专有技术及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需提交专有或专利技术作价合同书;

  10、场地购买或租赁协议及产权证书复印件;

  11、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2、生产型、餐饮业及大型服务业项目需提供环评意见;

  13、经营范围涉及商业领域的须提供以下资料:

  a. 投资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投资公司成立未满一年的除外);

  b.拟设立外资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一式十份,其中,我局存档二份、另八份用作其它部门备案);

  c.对中国投资者拟投入到中外合资、合作商业企业的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

  14、经营范围涉及商业领域并开设店铺再提供以下资料:

  a. 店铺购买或租赁协议及产权证书复印件;

  b.《设立驻珠海外资企业登记表》书面件及电子邮件,填妥的电子邮件发送到jmxcw@zhuhai.gov.cn。

  15、中国法律法规要求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四、实施机关: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五、办理时限: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10个工作日内决定批准或上报。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