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怎么办理收养登记?

【标签】收养

更新时间:2020-08-21

  核心提示:办理收养登记一般按照受理申请→审查→办理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经调查核实,30日内即可发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收养登记的知识内容。

  一、收养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弃婴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

  5、夫妻共同收养的,应取得双方的同意。

  二、办理收养登记所需的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者须提交离婚证件)、收入证明;

  2、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证明;

  3、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收养人无子女生育情况证明;

  4、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5、弃婴(儿)公告。

  三、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办理登记,发证

  四、办理时限: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经调查核实,30日内发证

  五、收费标准:250元/件(手续费每件20元,工本费10元,调查费220元)

  六、办理机构: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