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费者维权流程怎么走

【标签】消费者

更新时间:2019-01-04

  核心提示:在深圳,广大的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该毫不犹豫地站出来,寻找合适的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入全新的2007年,315的宗旨仍然未变。在整个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今年的315被定以了"消费和谐"的全新主题。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因此,广大的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该毫不犹豫地站出来,寻找合适的途径寻求解决问题。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经营者即是经销商、代理商、厂家。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首先应该找商家协商解决。针对不同的产品,这个“商家”的概念也不尽相同。DIY产品应该只需找柜台代理商即可,而数码和笔记本产品一般则需要到其在当地专门设立的的客服、售后部门解决。

  当然,一般交易活动都是在商场里面进行。因此,商家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物业管理方的约束。因此,在与柜台经销商协商不成一致时,消费者也可通过其所在的商场管理方寻求解决问题。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当消费者与商家不能通过协商一致解决问题时,则应该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不过,消费者协会只能作为调解方,其并不具有实际的行政和执法权利。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当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仍然没有结果时,消费者可到相关行政部分去申诉。这里的行政部门,。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通过行政机构的干预,消费者仍会取得满意的处理结果时,可向西安本地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进行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方式仍解决问题时,消费者便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处理,这也是处理问题的最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