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法院起诉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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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7-16

  核心提示: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便是诉讼离婚。。

  第一阶段:,收集有关资料,。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请求延期,。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