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有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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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2-21

  核心提示:在济南,职工在公司上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导致职业病的,可以享受相关待遇。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一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三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第五十四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相关法律致死:

  职业病构成要件

,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职业病主要特点

  中国职业病呈现五大特点,分别是:

  1、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

  2、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严重;

  3、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

  4、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危害往往被忽视;

  5、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影响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