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高温补贴怎么发放?

【标签】高温补贴

更新时间:2020-12-02

  核心提示:广州的高温补贴怎么发放?广州的高温补贴月发一次,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补贴的同时,还应向劳动者免费发放清凉饮料,且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补贴。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

  高温补贴月发一次

  所称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用人单位安排高温作业劳动者当月临时从事非高温作业的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的,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5个工作日以上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当月折算后的高温津贴标准高于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月高温津贴标准的,用人单位可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月高温津贴标准发放。

  根据规定,广东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6.9元。

  清凉饮料必须提供

  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补贴的同时,还应向劳动者免费发放清凉饮料,且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如果单位不按月发放高温补贴和清凉饮料怎么办?对此,广州市人社部门表示,劳动者可拨打12333进行投诉,广州市劳动监察部门将会对其进行处理。记者了解到,《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用人单位未提供清凉饮料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