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行为是侵犯了婚姻自主权?

【标签】婚姻自主权

更新时间:2020-03-20

  核心提示:怎样的行为是侵犯了婚姻自主权?婚姻自主权属于具体人格权中自由权的内容之一。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等行为都可以认定是侵犯了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怎样的行为是侵犯了婚姻自主权?

  婚姻自主权体现的是自然人在结婚和离婚方面享有的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并不受他人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其内容有两个:

  其一,结婚自由,是否结婚、何时结婚等均由权利人自主决定。

  其二,离婚自由,是否离婚、何时离婚、以何方式等均有权利人自主决定。

  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

  一、包办婚姻,通常是指父母或其他人采取各种手段使权利人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另一方结婚。

  二、买卖婚姻,通常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视权利人的婚姻自主权,利用权利人的婚姻为自己谋利,使权利人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另一方结婚。

  三、其他干涉婚姻自主权的行为,泛指任何干涉权利人婚姻自由的权利。

  如婚姻自主权受到侵犯,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

  法律快车编辑温馨提示:

  以暴力干涉婚姻自主权的,可能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承担刑事责任。

  1、《宪法》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2、《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 婚姻自由的行为。”

  3、《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 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 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4、《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犯前款罪,引起被害人 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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