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最低工资标准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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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2-15

  核心提示:2014年海南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海南省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已作出调整,从2013年12月1日起,将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70元。具体标准调整到多少呢?详情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介绍。

  海南最低工资标准2014

  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9元,适用于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

  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0元,适用于儋州市、琼海市。

  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9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8.6元,适用于三沙市、文昌市、万宁市、五指山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上述标准从2013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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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对最低工资的相关规定: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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