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预售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标签】商品房|预售房

更新时间:2021-02-26

  核心提示:买预售房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注意签订认购书、缴纳定金等事项;预售商品房延期交付的,开发商应当承担的责任;收楼时的注意事项。具体关于买预售房的注意事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买预售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注意是开发商是否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等开盘销售现场需公示的文件

  1、《房地产证》(记载预售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的房屋列表》、《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预售测绘)》、经工商物价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价目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

  2、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3、预售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信息,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方式;

  4、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代理销售的,还应明示代理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销售委托书。

  (二)签订认购书、缴纳定金

  首先,需要确认到认购书中的“定金”二字,区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因为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适用于定金的法律规定,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的成立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预订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三)预售商品房延期交付的,开发商应当承担的责任

  因开发商的过错,不能按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地产的,开发商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合同约定;未约定的,为延期交付房地产期间的指导租金。造成受让人损失的,开发商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四)收楼时注意事项

  1、检查验收该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的证件是否齐备,查看是否具有商品住宅交楼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2、实际交楼的标准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比如说约定的装修标准,是否依合同约定设计等,门、地板、窗的材料是否符合约定的标准,配套的室内设施是否齐全。

  3、工程质量,门、窗、天花、墙壁、地面的质量、有否渗漏等等。

  4、检查水、电开关是否正常,水、电表刻度是否在“0”的位置,用水通道是否畅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