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上高速怎么处罚?

【标签】交通|实习期上高速

更新时间:2021-04-28

  核心提示: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如果没有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违反相应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实习期上高速怎么处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六十五条规定的;

  (三)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

  (四)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第七十条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由以上可知,实习期上高速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条文: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