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诉讼的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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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6-23

  举证在继承诉讼中非常重要,因为证据经过开庭质证、法官认证属实后,才能成为裁判的依据。继承诉讼举证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本院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本院举通知之次日起十五天内完成举证。

  (二)当事人在这个期限内提交的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

,应依法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

,应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内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 。

  2、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四)证人应出庭作证。。

  (五)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六)当事人呢申请签定,,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坚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七)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的,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其前提出。

,应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开庭时应提交证据原件、原物进行质证。

,该证据应当经所在过公证机关予以证明,,。

、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应附有中文译本。

  (十一)当事人应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做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十二)当事人未按要求完成举证责任的,应依法承担举证不呢功能的相应的法律后果。

  以上就是继承诉讼举证时应注意的问题介绍,当事人只有掌握必备的继承诉讼的法律知识,就能在诉讼中处于主动地位,从而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