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怎么办理病残儿医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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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7-12

  核心提示:温州市因子女致病、致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人员,可以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知识内容。

  一、病残儿医学鉴定需要的材料:

  1、填写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2、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3、父母、子女关系证件;

  4、合家照片、患儿照片;

  5、患儿出生证明;

  6、历年病历、报告单,县级以上医疗证明书;

  7、单位或村(居)意见、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调查核实报告等。

  二、办理程序:

  1、病残儿父母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经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县(市、 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3、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鉴定结果以书面形式在30个工作日内通知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及申请鉴定者。

  三、收费标准:医学鉴定100元/次

  四、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鉴定时间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