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释义:第五十七条

  • 颁布单位:旅游法释义:第五十七条
  • 更新时间:2013-12-09
  • 关键词:旅游 合同 旅行社 旅游者 订立 组织 活动 安排 主体 双方

  【法条】

  第五十七条 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释义】

  本条是关于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的一般规定。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旅行社组织、安排旅游活动,是其作为经营者向旅游者提供,且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必须通过订立合同作出明确和规范,并以此约束双方的行为。实践中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的种类繁多,但以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最为典型,本法因此要求旅行社在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时,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旅行社因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而与旅游者签订合同,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为旅行社与旅游者。

  实践中,关于合同的主体,有几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企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而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行旅游的,不属于本条要求的合同主体;二是企事业单位以自己的名义统一代表职工与旅行社订立合同的,每一位旅游者依然可以依据该合同向旅行社主张相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