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第二十二条

  •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第二十二条
  • 更新时间:2011-05-31
  • 关键词:人民 共和 中华 农业机械 服务 信息 组织 农机 农业 发展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机械服务组织,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应当根据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需求,提供农业机械示范推广、实用技术培训、维修、信息、中介等社会化服务。

  【释义】本条是关于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化服务的规定。

  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涉及两个方面:有机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农户提供的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农业机械服务组织为有机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的农业机械示范推广、实用技术培训、维修、信息、中介等社会化服务。我国人多地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民生活水平还不高,所有的农户在目前的经济条件下还不可能都拥有农业机械。实际上这样做也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如果一家一户都拥有比较齐全的农业机械,农业机械作业量少,必然造成闲置浪费,经营效益差,其后果必然是影响农民的积极性,影响农业机械化发展。我国又是一个农业大国,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一部分农民已离开土地或半离开土地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一部分农民则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农业机械化服务市场出现了新的变化。在农业机械作业服务方面,目前市场需求旺盛,供不应求,但服务项目较少,仍处于起步阶段。主要有联合收割机跨区机收小麦、水稻,还有机耕、机播作业服务。据统计到2003年底,全国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3082万个,其中农机户3055万户,占农村农户总数的12.4%。在农机户中,农机专业户36O万户,占农机户总数的11.8%。全国从事农机作业服务人员达到3686万人。在农业机械服务方面,对有机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服务存在较大的差距。其主要原因是农机企业规模较小,售后服务跟不上;农业机械服务网络不健全、不规范,有机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外出作业,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的救助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客观上要求优化服务结构,规范服务市场,在信息提供、油料供应、农机具维修、农机手培训等方面实行社会化服务,形成多层次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因此,从总体上讲,农业机械化服务还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开展农业机械化服务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方向,是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好办法,是中国特色的农机化发展道路。,要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机械化服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必将对农业机械化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

  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如鼓励发展多种经济结构、经营形式的农机经营服务组织,促进机具、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鼓励发展农机合作社、机具租赁公司、中介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协会和专业服务公司等新型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搞活农业机械服务市场;鼓励发展农机专业户,培养其经营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其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事农业机械化服务。在扶持方面,应采取积极的财政和税收措施,如增加财政投入、税收优惠和贴息贷款等。要通过鼓励和扶持,不断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县为中心、乡为骨干、村为基础、多种经济组织参与的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网络,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系列化服务。

  二、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是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有推进的义务。目前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滞后,覆盖面不广,是影响农机服务社会化的重要因素之一。如农忙时节,由于农机专业户、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户之间的供需作业需求信息不畅通,经常导致局部地区不是农机供大于作业需求,就是需大于供的现象,造成有机户难以赚钱或无机户需求得不到满足,拦截机械,农机作业市场秩序时常出现混乱。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就是要让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能够方便、及时地从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了解农业机械服务市场的需求信息,合理地配置资源,引导参与农业机械服务的主体有序流动,创造最佳经营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户的需求。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包括三个环节:一是搞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规划;二是加强农业机械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信息设备,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建立农业机械化信息平台,实现全国联网;三是做好信息采集、处理和发布工作。

  三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开展农业机械服务。明确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可以根据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需求,提供农业机械示范推广、实用技术培训、维修、信息、中介等社会化服务。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需求决定农业机械服务内容。市场需要什么,就可以提供相应的服务。从目前来看,建立和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要着重解决社会化服务问题,建立和健全农业机械销售市场、作业市场、维修市场。要学习和借鉴国外农业机械服务先进经验,明确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责任和义务,建立诚信服务信誉。特别是要引导农机企业搞好服务,将产品销售与农业机械示范推广、实用技术培训、维修、信息、中介等社会化服务有机联系起来,解决目前农机企业产品生产、销售与售后脱节的状况。要鼓励农机合作服务组织、中介组织等开展多种经营,与农机企业建立代理关系,共同做好服务。同时要清理整顿农机维修等服务市场,规范个体农机维修行为,建立农机企业,基层服务组织和个体服务立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