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390条

  •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390条
  • 更新时间:2011-06-01
  • 关键词:刑法 共和 人民 中华 行贿 或者 有期徒刑 处罚 严重 以上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