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391条

  •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391条
  • 更新时间:2011-06-01
  • 关键词:刑法 共和 人民 中华 单位 或者 规定 给予 直接 三年

  第三百九十一条 【对单位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