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42条-第46条

  •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42条-第46条
  • 更新时间:2011-06-01
  • 关键词:刑法 共和 人民 中华 执行 有期徒刑 期限 判处 犯罪分子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五条 ,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