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第十六条

  •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第十六条
  • 更新时间:2011-05-16
  • 关键词:环境保护 海洋 人民 共和 中华 管理 综合 信息系统 信息

  第十六条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制定的环境监测、监视信息管理制度,负责管理海洋综合信息系统,为海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供服务。

  【释义】 本条是关于海洋综合信息系统管理的规定。

  根据这一条的规定,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海洋综合信息系统。海洋综合信息系统,是指通过收集、存储、处理、分析各种海洋基础信息、数据,为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减灾防灾、海洋科学研究、对外合作交流、海洋权益、、国防建设,以及海洋综合管理提供服务的信息系统。其中对海洋环境保护信息的管理,应按照国家制定的环境监测、监视信息管理制度,结合海洋综合信息特点,建立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和法规等,更好地为海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供服务。